就醫指引

文件申請

文件申請


各類證明文書之申請

一、申請出院病歷摘要,請向病房護理人員申請辦理,本院會在您出院當天內交付。若您出院後再申請,則須至一樓櫃檯重新掛號,至門診向主治醫師申請。

二、病歷影印收費標準
    (一) 病歷複製本基本費(含掛號費)10張以內200元,第11張起每張收費5元。
    (二) 光碟200元/張,第二張40元。
三、病歷影印交付時限
    (一)檢查檢驗報告複製本:以1個工作天交付為原則,最遲不超過3個工作天。
    (二)病歷摘要:以1個工作天交付為原則,最遲不超過3個工作天。
    (三)全本病歷複製本:以7個工作天交付為原則,最遲不超過10個工作天。
四、申請診斷證明,請於出院前向護理人員申請辦理,本院將於當天內交付。若出院後始申請辦理,請由門診掛號辦理。

五、申請各種檢查報告資料,請由門診掛號辦理,申請檢驗報告,每張5元,本院將於當天內交付。若出院後始申請辦理,請由門診掛號辦理。

六、本章第一條至第五條文書,可由病患本人、法定代理人、配偶或親屬辦理,申請時應出示:
    (一)病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二)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三)受委託人與病人間之關係證件影本(如戶口名簿)
    (四)病人委託同意書(載明委託意旨及申請範圍) 前項文書於病患死亡時,由其親屬或家屬提出申請。但病患或其法定代理人明示反對特定人申請、並記錄於病歷時、不在此限。
七、診斷證明書及病歷摘要等文件,逾二年請重新掛主治醫師門診申請。


種類 費用 申請人 領取所需天數 備註
門診就醫証明 不收費 本人或
受委託人
當日
甲種
診斷證明書
(訴訟用)
每份1200元 本人 當日 法律訴訟用
乙種
診斷證明書
每份200元 本人或受委託人 當日 含請假、保險、
勞工傷病、大陸來台探病証明
病歷及報告影印
(全本病歷包含有
申請過之中文病摘)
10張以內200元
第11張起每張5元
  本人或受委託人 當日或7-10日
(依申請項目)
1、病歷影本保留期限,自申請日起算45日,
逾期未領取,申請人不得申請退費。

2、申請人如非病人本人,其病人委託同意書
(載明委託意旨及申請範圍)
需由病人及代理人雙方親自簽名。

3、病歷資料為個人隱私,為保障病人權益,
申辦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尚祈見諒!
中文病歷摘要 每份500元 本人或 受委託人 7日內
影像病歷複製
【X光】
每片200元 本人或 受委託人 當日
影像病歷複製
(因內容超出第一片以上)
【X光】
每片40元 本人或 受委託人 當日
勞保義肢給付 每份200元 本人 當日 自行提供申請表。
農民健康保險
身心障礙診斷書
每份500元 本人 當日 自行提供申請表。
 
申請方式
  1. 住院患者請於出院前告知護理人員。
  2. 門診病人本人請掛號後於醫師診察時提出申請,並至櫃檯繳費。
  3. 受委託人請掛號再至門診申請,申請時請攜帶委託書(載明委託意旨及申請範圍)需由病人及代理人雙方親自簽名,
    並附上本人身分證正本與第二證件正本及被委託人之身分證正本與第二證件正本,依上述規定辦理。
  4. 若出院後要開立住院中之診斷書請掛主治醫師的門診。